当前位置:新闻中心首页 >> 县区动态 >> “十条禁令”规避损公谋私
“十条禁令”规避损公谋私
2008-09-18 07:59:55  作者:邵阳之窗  来源:邵阳互联网站  浏览次数:952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  近日,绥宁县颁布十条禁令划清“公”、“私”线,并配合一系列整治行动有效规范县乡干部行政行为,全面治理公职公务人员谋取私利现象。
  一是严禁“公物私用”,加大对公车私用,办公设备私用等现象的治理;二是严禁“公时私事”,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上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炒股、打牌赌博泡吧等非公务活动;三是严禁“公款私账”,公款一律不得进入单位“小金库”账户和个人账户,更不得私借、挪用;四是严禁“公费私享”,坚决杜绝公款吃喝、公款学习、公款购物、公款旅游等行为;五是严禁“公令私阻”,严肃查处梗阻上级政策和规定的行为,规定全县各级部门不得囿于小圈子利益而有令不行,有禁不止;六是严禁“公情私匿”,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,需公开的信息必须及时上墙、上网、上镜、上报;七是严禁“公标私招”,严格依据招投标有关规定,坚决杜绝串标等不法行为;八是严禁“公训私逃”,加大惩处逃避培训行为的力度,对确因有事请假者假后必须及时补训;九是严禁“公查私藏”。规定各级部门在迎接上级部门的督查检查时,不得藏匿真实资料和隐瞒真实情况,更不得干扰和防碍;十是严禁“公议私定”,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,严格杜绝“家长制”或“一言堂”。
(李斌 刘玮)

0

顶一下

0

踩一下
相关文章
友情链接 | 诚聘英才 | 关于我们 | 版权声明 | 联系我们 | 广告服务

  • 中国.湖南.邵阳之窗,打造邵阳本土特色网站
  •     正在备案中../湘ICP备***号   Powered by 邵阳之窗 2007